湖北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招聘启事

发布者: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布时间:2023-10-07浏览次数:1187

湖北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,前身为2016年成立的先进材料研究院, 2023年正式更名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。学院现有“光电转换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”、“黄石市先进半导体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”,湖北师范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等科研平台。学院实验室面积达15000平方米,仪器设备1000余台,其中大型设备55台,总价值超过4000万元。现有教职工35人,其中教授8人、副教授7人,包括外聘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、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、国家杰青4人、“磁湖学者”特聘讲座教授4人,学校培养有湖北省“青年拔尖人才”1人、湖北省杰青1人、“楚天学者特聘教授”1人、“楚天学子”5人、“磁湖学者”青年才俊4人。

现根据学院的建设和发展需要,经学校批准,我院于2023年对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8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条件

() 基本资格条件:

1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无违法、违纪行为;

2、爱岗敬业,具有服务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;

3、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
4、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;

5、年龄不超过40周岁(40周岁),特殊人才可放宽,一事一议。

(二)岗位资格条件

1、专业要求:物理学、化学、材料科学等相关专业,侧重以下四个研究领域:(1) 新型信息材料与器件;(2) 能源新材料与器件;(3) 新型电池材料;(4) 量子材料与应用。

2、学历学位要求:教师岗应具备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、学位。

二、岗位待遇

学校设有湖北省楚天学者、湖北师范大学磁湖学者、湖北师范大学“磁湖人才计划特聘教师”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任教师岗位,应聘者可根据自身条件应聘相应的岗位,其待遇按相应岗位待遇执行(详见:《湖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及待遇(试行)(湖师发〔202321号)》)。其中应聘楚天学者、磁湖学者磁湖人才计划特聘教师岗位者,其岗位津贴待遇可以叠加享受,保底年薪不低于25万元/年。

三、配偶安置

依据《湖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及待遇(试行)(湖师发〔202321号)》,新引进的ABC类博士。其配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;或博士后的配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,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;或具有副教授或教授职称,其配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,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。可通过随调或专项招聘的形式,签订聘用合同,安排其配偶工作。 如不符合签订聘用合同条件,根据其配偶的学历学位,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安排工作,相关待遇参照《湖北师范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(湖师发 [2021] 27号)》执行。

四、招聘程序

1有意向者请将电子简历及相关要求邮寄发送至iam@hbnu.edu.cn,联系人:曹老师,电话:0714-6576185QQ364615491

2、学院及校人事处成立引进人员考核选聘小组,按学校规定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考核,考核合格者,按学校规定流程通知报到。

3、接到录用通知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到校人事处报到。报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、学历、学位证书(如是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关学历、学位证明) 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纸质简历1份。


湖北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
2023107


附:

1、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高层次人才(博士和教授)需求信息

http://zp.hbnu.edu.cn/rsfw/sys/zpglxt/extranet/index.do#/gsxq/2/1d555b5b46f44cc69e63a458b02e0717

2《湖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及待遇试行)(湖师发〔202321)》

3、湖北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主页

        http://iam.hbnu.edu.cn/